校属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,
推动职业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,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为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类别
本年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和一般项目(经费自筹)四类,申报人按类别自行申报。
二、申报数量及资助标准
a学校限报5项。文化素质教指委对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分别资助12000元、8000元、2000元,学校分别配套15000元、10000元、5000元。
三、申报范围
本次研究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,申报人应围绕职业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教学创新开展研究,主要聚焦:课程思政、劳动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职业生涯规划、就业指导、创新创业教育、安全教育、美育、体育、有关领域新形态数字化教材建设等10个方面。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人条件
1.须为职业学校在岗教职员工,从事一线教学或管理工作的优先。
2.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、指导所申报项目的实施。
3.每个项目限报1名负责人,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。在研文化素质教指委项目的负责人,不得申报本次项目。
4.申报人应弘扬崇尚精品、严谨治学、注重诚信、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,自觉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和文化素质教指委科研项目管理规定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,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,对已获立项给予撤项。
(二)项目管理
1.立项管理。项目立项后,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将给予撤项处理:(1)项目实施情况表明,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;(2)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课题;(3)在规定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。凡被撤销的项目,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退回资助方;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文化素质教指委项目。
2.结项管理。项目原则上要求在18个月内完成,自立项之日起计算。项目完成后,应接受文化素质教指委组织的成果鉴定和结项验收,成果鉴定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、研究报告、教材、专著、学术论文、课程建设(立体化教学资源建设)、平台建设等。其中,项目申报书和研究报告(不少于1.5万字)为必须提交的成果鉴定材料。文化素质教指委将对报送的成果鉴定材料进行审核,经审核符合结项条件的,发放结项证书。
五、申报程序
1.申报人确定研究方向,撰写《2025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),并于2025年12月22日前将《申报书》以“项目申报人姓名+2025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”命名后,发送至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2.教务处审查后,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推荐2025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5项,于2025年12月29日进行公示。
3.拟推荐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申报书完善、定稿,教务处统一签字盖章后,由拟推荐项目负责人本人登录项目平台,于2026年1月6日前完成填报(具体操作另行通知)。
4.教务处管理员审查、在线确认提交,于2026年1月10日前报送至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。
联系人:杨老师,联系电话:13996027465。
附件:2025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
无码影片 教务处
2025年11月7日